★1983年3月至7月,中国银行总行、中银集团港澳银行和厦门市政府经过多次协商,决定参照招商局开发蛇口的方式,由3方共同组成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湖里工业区成片开发和引进外资工作,同时具体磋商了公司总合同和章程。之后,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中银集团港澳5家银行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分别派出代表,在香港签订了《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合同》。
★1983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闽政(1983)综469号文件,批准成立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983年10月18日,我司在厦门华侨大厦举行有中外记者参加的招待会,宣布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89年8月8日,我司乔迁至新落成的,位于湖里工业区中心的联发大厦办公。
★1989年12月,湖里工业房产交割工作全部完成,累计共有28万平方米的通用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完全割交归我司。
★1993年7月8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有关部门批准,我司正式更名为厦门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联发集团”。
★1997年1月,我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开始介入并负责我司经营,股东方中国银行自此逐步从我司退出。
★1997年11月,经有关方面批准,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将其持有的我司34%的出资额转让予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集友银行、香港华侨商业银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香港宝生银行和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并持有的我司10%的出资额转让予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1999年7月,经有关方面批准,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我司制订《联发集团2000—2002年发展规划》,此为我司第一个3年发展规划。
★2001年10月,经有关方面批准,我司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变更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占75%,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占20%,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占5%。
★2000年—2002年,经董事会批准,我司全面实施联发集团第一个3年发展规划并基本实现这一发展规划的预期目标。
★2002年12月,在顺利实施首个3年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我司制定《联发集团2003—2005年发展规划》。
★2003年2月26日,我司与桂林市有关2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桂林联达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我司首个省外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式投入运作。
★2003年4月,经董事会批准,我司正式实施联发集团第二个3年发展规划,同时联发物业公司实施经营者持股改制。
★2003年5月—6月,我司第一届职工体育运动会隆重举行。
★2004年4月13日,联发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至3亿人民币。
★2004年12月,联发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联发及图”商标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
★2005年,我司顺利实现第二个3年发展规划发展目标。
★2005年11月,我司制定《联发集团2006—2008年发展规划》。
★2006年3月-5月,联发集团举行第二届职工体育运动会。
★2007年,联发集团获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2007年,联发集团连续第3次被再次评为福建省、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07年,联发集团荣膺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壹级企业。
★2007年,我司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2007年,我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亿元。
★2008年5月,我司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合计79万多元
★2008年6月,我司荣登厦门企业100强第30位
★2008年7月,我司连续第3年荣登中国服务业500强
★2008年7月,我司位列福建省房地产企业100强规模指数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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